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0.刚才与我交谈的灵人来自其星球的北部。后来,我被带到来自西部的灵人那里。他们也想调查我是谁,是哪种人,并直截了当地说,我里面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他们以为这样就会阻止我靠近。我意识到,这是他们与所有到他们这里来的人搭讪的一种方式;但我蒙恩回答说,我十分清楚这一事实,他们里面同样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因为每个人都生在恶中。因此,凡出于世人、灵人和天使,如出于他自己或他的自我之物无非是邪恶,每个人里面的一切良善皆来自主。他们由此意识到,我掌握真理;于是,我被允许与他们交谈。然后,他们向我演示了他们对人里面的邪恶和主里面的良善的概念,它们如何被彼此分开。他们将一个放在另一个旁边,以致它们几乎相接,但仍保持各自的特性。然而,它们仿佛以一种我无法描述的方式被捆在一起,好叫良善引导邪恶,约束它,不叫它随心所欲地行动;良善就这样将邪恶朝它所渴望的方向弯过去,而邪恶对此毫不知情。他们以这种方式来表现良善对邪恶的控制,同时表现自由的状态。
后来,他们问主如何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我说,祂在太阳里面作为一个人显现,被太阳的火围绕,这太阳的火就是天堂天使所享有的一切光明的源头。它所发出的热是神性良善,所发出的光是神性真理;这二者都来自神性之爱,也就是所看到围绕那太阳里面的主的火之表象。然而,这太阳只有天堂的天使才能看见,天堂之下的灵人看不见,因为比起天堂天使,这些灵人距离对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接受太过遥远(参看40节)。对他们关于主和祂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的问题的回答被恩赐给他们,是因为这时,主乐意在他们面前显现祂自己,并恢复被他们所抱怨的恶灵所扰乱的次序。这也是为何我被带到那里的原因,好叫我见证这些事。
627.“一切肉体在地上都败坏了自己的路”表示人的肉体性质毁灭了对真理的一切理解。这从“肉体”(参看6:3;574节)和“路”的含义清楚可知:“肉体”总体上表示整个人类,具体地表示肉体人或属肉体的一切;“路”是指对真理的理解,或真理本身。“路(经上或译为道)”论及对真理的理解,或真理本身,这一点从前面各处(519:1, 612:3, 622, 623:2节)引用的例子和下面的经文明显看出来;摩西五经:
耶和华说,起来,赶快从这里下去!因为你的百姓已经败坏了自己。他们快快地偏离了我所吩咐他们的道,为自己铸造了一个铸像。(申命记9:12, 16)
这表示他们离弃了祂的诫命,也就是真理。
耶利米书:
你的眼睛睁开,察看人之子(中文圣经译为世人)的一切道路,要照各人的路和他作为的果子报应他。(耶利米书32:19)
此处“路”表示遵守诫命的生活;“他作为的果子”表示基于仁爱的生活。因此,“路”论及由诫命和律例构成的真理。“人之子”(中文圣经译为世人)和“人”的含义如前所示(158, 264, 489, 568:2节)。耶利米书(7:3; 17:10)也有类似用法。何西阿书:
我必因他们的路察罚他们,照他们的作为报应他们。(何西阿书4:9)
撒迦利亚书:
你们要回转离开你们的恶道恶行!万军之耶和华思想按我们的道路和作为向我们怎样行,祂已照样行了。(撒迦利亚书1:4, 6)
此处出现了同样的词,但它们的含义和前面的相反,因为它们是“恶道恶行”。耶利米书:
我必赐给他们一心一道。(耶利米书32:39)
“心”表示良善,“道”表示真理。诗篇:
求你使我明白你诫命的路。求你使我离开虚谎之道,把你的律法恩赐给我。我已经选择了真理之路。我要跑在你诫命的路上。(诗篇119:27, 29-30, 32)
此处“诫命的路”被称为“真理之路”,与之相反的是“虚谎之道”。
又:
耶和华啊,求你使我认识你的路,将你的路指教我!求你以你的真理引导我的路,教导我。(诗篇25:4-5)
此处同样,“路”明显表示真理。以赛亚书:
耶和华与谁商议,谁教导祂,谁将公平的路指示祂,将知识教授祂,使祂认识领悟之道?(以赛亚书40:14)
这明显表示对真理的理解。耶利米书:
耶和华如此说,你们当站在路上察看,访问古道,哪是善道,便行在其间。(耶利米书6:16)
此处“路”同样表示对真理的理解。以赛亚书:
我要引瞎子行不认识的道,领他们走不知道的路。(以赛亚书42:16)
“路”、“斜路”、“道”和“街道”这些词都论及真理,因为它们通向真理;如耶利米书:
使他们在他们的路上,在古道上绊跌,去行斜路,而不是大道。(耶利米书18:15)
士师记:
在珊迦的日子,道路不复存在,行路的人绕道而行。以色列的街道不复存在。(士师记5:6)
10153.“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表在天堂和教会中,主的同在,以及祂经由良善而来的流注。这从“住”的含义和“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住”当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和流入;之所以是指祂通过神性良善而如此行,是因为“住”论及良善(参看2268, 2451, 2712, 3613, 8269, 8309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还说“中间”,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在之物,至内在之物就是良善(关于“中间”的这层含义,可参看2940, 5897, 6084, 6103节)。“以色列人”是指教会(参看9340节)。
“住在中间”当论及主时,之所以表示祂的同在和经由神性良善而来的流注,是因为主在人从祂所获得的良善中流入此人并与他同在。良善构成这个人自己,或说此人真正的自我,因为每个人的品性都取决于他的良善。良善要理解为爱,因为凡被爱之物都被称为良善。凡观察别人的人都知道,爱或良善构成这个人;因为当观察别人时,他通过别人的爱而把这个人引向凡他所愿意的任何地方,以至于这个别人在受他的爱支配时,就不再是自己的主人,凡与他的爱不一致的理由对他来说什么都不是,而与他的爱一致的理由则是一切。
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在来世也是显而易见的。在来世,所有灵人都能凭他们的爱被认出来,当受这些爱支配时,他们无法做出违背它们的任何事,因为违背它们行事,就是违背他们自己行事。因此,他们是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天堂里的人是天堂之爱和仁的化身或形式,美丽得无法形容;而地狱里的人则是他们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这些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以他们也是仇恨和报复的化身或形式,因而是怪物,可怕到无法形容。
因此,由于一个人的爱如何,整个人就如何,所以显而易见,主不可能与一个陷入恶爱的人同在,只能与一个处于善爱的人同在,因而在他的良善里面。人们以为主存在于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中;但祂并不存在于没有良善的真理里面。相反,在良善存在的地方,主通过这良善而存在于真理里面;并且祂在真理通向良善的程度和它从良善发出的程度内而存在于真理里面。没有良善的真理不能说在一个人里面,它只是在他的记忆中,作为记忆知识住在那里,而这记忆知识在成为此人生活的一部分之前,不会进入这个人,并形成他的一部分。当这个人热爱记忆知识,并出于热爱而照之生活时,它就变成他生命的一部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主就与他同住,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那样: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自己,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显现自己”表示用来自圣言的信之真理进行光照;“到他那里去”表示同在,“在他那里作住所”表示住在他的良善里面。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